各年级:
为做好本学年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原则
学院严格按照《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、《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》的要求,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国家奖学金、校长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。
二、名额分配
各奖项名额分配表 | |||
奖项 | 国家奖学金 | 校长奖学金 | 国家励志奖学金 |
16级 | 2 | 2 | 2 |
17级 | 4 | 2 | 11 |
18级 | 4 | 2 | 11 |
合计 | 10 | 6 | 24 |
三、评选时间安排
1、请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9月30日17:00前将附件二《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送交机械楼317辅导员办公室;同时将附件三《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表》电子版填写好后发给班长,班长发给年级长,由年级长汇总,9月30日17:00前发给辅导员。
2、10月8日-10月9日,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《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》进行院内初评。
3、10月8日或10月9日,评比结果院内公示5天。
四、评选注意事项
1、请仔细阅读附件一《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》,以及《大学生手册》中的《东南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东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东南大学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》中各类奖项的评选条件。
2、注意: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2019-2020学年度认定的东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3、《机械工程学院奖助学金申请表》中若申请两项奖学金,请将优先选择的奖学金填写在前面;申请表可以全部手写,其中申请人签名及日期必须手写。
机械工程学院本科生事务中心
2019年9月27日
附件:
1、附件一:机械工程学院学工2017年1号本科生奖助学金评定规则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