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为扶持青年老师,助推青年老师发展,帮助青年教师更快地开展科研工作,学院决定将“基本科研业务费-试点学院改革项目”的50万元全部用于青年教师的科研资助。资助对象为:过去三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但未获立项的研究课题,原则如下:
1、按照学校要求,本经费仅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老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(1978.1.1以后出生);
2、已经获批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,可以利用基金开展工作,因此不再资助;
3、对于未获批国家自然基金的老师,按照申请次数增加资助额度递减的形式分配总资助额度,申请超过三次后不再资助。
按照上述原则,梳理学院近三年申报情况,符合资助条件老师共计17人,详细情况及资助金额见下表:
类别 | 人员 | 资助额度 |
首次申请 | 耿可可、韩煜、贾原、任近静、 严岩、章寅、庄伟超、周小舟 | 4万 |
二次申请 | 李晓、李冰珏、李彦斌、莫景文、邢佑强 | 2.8万 |
三次申请 | 周蕾,吴闻宇、牛亚峰、石云德 | 1万 |
本次基本科研业务费共计50万元,首次申请老师8人,两次申请老师5人,三次申请老师4人,按比例分配首次申请每位老师资助4万元,两次申请老师资助2.8万元,三次申请老师资助1万元。
公示期:2018年3月30日至2018年4月2日